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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兵团第七次党代会、兵团党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及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兵团科技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兵科发电〔2018〕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校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拟申报项目必须围绕兵团党委七届三次全会确定的中心工作,符合兵团“十三五”规划、“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支持重点或任务,是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对兵团高水平科技供给产生积极影响的科研项目。项目实施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向南发展等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
(二)拟申报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兵团产学研科技带头人,加大兵团科技资源向科技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特色创新团队等倾斜和集聚。新人牵头申报的科研项目,推荐单位须作特殊推荐说明。兵团以外申报科技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是与兵团单位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优势团队。
(三)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牵头承担的项目、在南疆组织实施的科技项目将优先支持。
(四)鼓励我校科研工作人员积极与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申报,尤其关注兵团及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与当地企事业单位、团场等单位联合申报。
(五)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兵科发[2015]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环节时间要求
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报“区域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的单位请于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重大项目办公室;申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论证排序后的推荐项目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作单位等)报送至科研处重大项目办公室。如有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
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类别较多,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申报。各申请人须按照《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选择合适的项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申请书统一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论证、经院党委集体商议后方可确定推荐项目。各单位教科办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推荐项目请务必列明推荐顺序)。其中,新人牵头申报的科研项目,推荐单位须作特殊推荐说明。
2.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党委审议和网上填报工作
科研处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序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科研处将报校党委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可作为我校推荐项目。获得推荐的项目由相应项目管理科室负责人为项目申报人分配账号,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和申请书填报,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文件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相应项目管理科室。
3.网上申报地址:。
三、联系方式
1.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区域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南疆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计划项目)蔡永斌,2055515
2.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中的“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兵团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兵团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郭伟,2055058
3.成果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项目、兵团知识产权专项)郜建锐,2058190
4.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负责:兵团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齐鲁壮,2055720
5.科协办公室(负责:科普发展专项)马丽,2057350
6.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项目、“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中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孙辉,2055769
附件2.2018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备注:因兵团科技局未发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为空,科研处在兵团科技局发布申报书后,第一时间共享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