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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兵科发〔2014〕28号 )、《兵团2017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依据《石河子大学科技服务管理办法》,为组织实施好我校2018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充分发挥我校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创业、产业服务与技术示范、医疗综合水平提升及带动“三区”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增收脱贫,切实落实好我校科技人员“三区”选派工作和有效完成南疆6个团场11个村的科技帮扶任务。同时,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将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应用、推广、服务于基层。现将2018度年石河子大学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大学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项目,主要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团场(重点南疆“三区”贫困团场及“访惠聚”帮扶村)、企业及医疗卫生行业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创新创业行动,突出体现“科技创新、技术示范、惠农富农、引领发展”的宗旨,通过成果转化、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等活动的开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职工增收脱贫。
2018年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重点支持申报领域:
(1)农业领域高效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设施、特色果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测土施肥、高效节水、加工贮藏、农业信息化、饲草种植);南疆主要是红枣提质增效技术、盐碱地治理、棉花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2)畜牧、禽类高效养殖、疾病防控、饲草加工等新技术推广应用;
(3)医疗卫生培训服务;
(4)其他领域。
二、申报要求
1、2018年申请项目主要针对兵团受援团场(重点南疆6个团场11个兵团“访惠聚”地方村)和北疆(十师、九师、五师、四师)急需的、能长期推广应用的、可带动、促进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和增加收入的应用型项目及为新农村建设、民生改善、脱贫增收做出贡献的成熟实用技术推广项目。
为了深入落实兵团向南发展战略部署,确保南疆6个团场11个村科技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项目的有效申报;现将南疆6个团场11个村和北疆有一定工作基础的边境团场,在促进区域经济、产业发展、民生改善、脱贫增收,需要开展的科技帮扶内容提供如下:
序号 | 重点科技帮扶地点 | 辐射地点 | 主要服务内容(经费) |
1 | 37团、吐排吾斯塘村 | 36团、亚喀吾斯塘村、38团、苏塘村 | 红枣的提质增效技术(10万) |
2 | 47团、羌古村、阔纳艾日克村 | 41团、尤喀克斯日勒玛(2)村、喀克其(13)村、阿亚克布其(10)村 | 设施农业配套栽培技术(果树)(12万) |
3 | 38团、苏塘村 | 47团、羌古村、阔纳艾日克村 | 畜牧养殖发展秸秆青储饲料(10万) |
4 | 41团、尤喀克斯日勒玛(2)村、喀克其(13)村、阿亚克布其(10)村 | 42团、巴依阿瓦提(7)村、古勒巴格(6)村、拜合提亚(2)村 | 土壤的盐碱治理及机采棉的配套栽培技术(12万) |
5 | 尤喀克斯日勒玛(2)村 | 41、42团及周边“访惠聚”村 | 畜牧养殖秸秆青储饲料(12万) |
6 | 51团 | 42团、巴依阿瓦提(7)村、古勒巴格(6)村、拜合提亚(2)村 | 医疗综合服务(10万) |
7、 | 九、五、四师具有工作基础的边境团场 | 畜牧高效养殖及饲料解决(6万) | |
8、 | 九、五、四师具有工作基础的边境团场 | 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帮扶的项目(6万) | |
9、 | 十师具有工作基础的边境团场 | 农业信息化(6万) | |
10、 | 十师具有工作基础的边境团场 185团 | 辐射186团 | 医疗综合服务项目(6万) |
11、 | 十师具有工作基础的183、187团 | 全师 | 籽用南瓜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技术及冬小麦配套高产栽培技术(8万) |
12、 | 其他区域 |
2、立项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项目的具体申报和实施管理,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所在学院共同负责项目的检查监督。
3、项目必须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申报。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长期开展科技服务的经历和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内容的具体实施。
4、要求申请团队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在受援团场(重点帮扶单位)开展工作,所在学院要提供支持项目申报、科技服务实施的书面保证函;受援团场(重点帮扶单位)也须提出技术需求及支持该项目在本单位实施的书面意见(《2017年度兵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
5、项目成员需统筹安排,通常要由5-7人组成团队,其中项目团队成员:由派出单位的科技特派员成员不少于4-5人,受援单位成员不少于1-2人。每年项目团队人员累计在受援单位(重点帮扶单位)南疆蹲点时间不少于70天(人次),北疆不少于50天(人次)。
6、项目实施中,要注重增收脱贫、辐射带动效应和产生较好的影响力。
7、按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科技特派员团队、派出单位和受援团场须签署《2017年度兵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后,方可申报项目。
8、主持校级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且未验收者,不能连续申报。
9、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项目实施年限为1年。
10、医疗综合服务项目限报3项。
11、经费使用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农〔2014〕105 号)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开展多媒体答辩。申请书要如实填写,骑马装订。
2、请各单位相关办公室于12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申请书电子版及一式5份纸质版、多媒体汇报PPT)统一报送至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3、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辉 2055769 电子信箱:42698345@qq.com
附件:
1、
2、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