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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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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16年度兵团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6-03-28

各师人事局、各院(校)人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做好第五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按照自治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计划,现就2016年兵团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兵团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各团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人选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性,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二)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紧缺专业或南疆第一、三、十四师和塔里木大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和初级职称),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课题研究、项目开发能力,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三、培养方式

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派往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四、培养经费

学习期间学员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由国家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支付。

五、材料申报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逐级上报。

(一)网上申报。由个人登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网(www.xjzcsq.com)[少数民族特培]栏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后,依据职称申报流程逐级审核,各师、院校人事局(处)登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网[少数民族特培]栏目进行严格审核,填写《2016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并提交(填写过程中请参考网站相关业务指南,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0991-3193615、3689696、2887709进行咨询)。各师、院校人事局(处)网上审核用户名和密码向兵团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所要。

(二)纸质材料报送。

个人在网上填写完申请材料并提交后,在系统中自动打印《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逐级上报至各师、院校人事局(处),由各师、院校人事局(处)严格审核汇总后,填写《2016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报送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3月24日—4月1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3月24日—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特培工作服务于自治区、兵团经济发展要求,把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与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紧密结合,加大宣传,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推荐上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人选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学员的参训率。经过审核、专家评议,确定学员名单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随意放弃或变更人选。

联 系 人:彭华伟刘须抱

联系电话:0991—2890468


附件:

1.2016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

2.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

3.2016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23日

备注:1.所有所需用表详见附件。

     2.网上申报人事处网上审核时间截止4月7日,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截止4月13日。

            3.联系人:李勇冠联系电话:2058621

附件1 2016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doc

附件2 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doc

附件3 2016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员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