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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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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劳资科《关于申报2016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23

根据师市医保改小组发[2016] 3号《关于开展2016年师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患有文件规定的二十种慢性病种之一的参保人员均可提出鉴定申请。

二、患多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申请鉴定享受两种慢性病待遇,请按文件要求提供申请鉴定病种的相关病史资料。

三、2012年已通过的15种慢性病申报人员需重新申请鉴定。

四、需办理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业务的教职工及退休(退职)人员,请在2016321日至201642130天内,将申请鉴定病种所需相关病史资料及医疗保险本装在牛皮纸档案袋内,送人事处劳资科,过期人事处劳资科不再受理申报业务,具体要求请参阅所附文件或人事处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058906

附:师市医保改小组发[2016]3号文件。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劳资科

2016321

关于开展2016年师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3:师市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程序.xls

附件4:兵团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