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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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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报账业务流程

日期:2015-03-15

劳务费是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翻译费、科研绩效支出等。
劳务费报销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石河子大学计财处主页“表单下载”栏目中下载“导税标准格式”,按要求填写,所有单元格调整为文本格式,金额栏数字不应含公式;最后一行必须有汇总金额;所有数据电子版和纸质

版必须一致。电子版需提前一天发送到计财处个税QQ邮箱:2196555673@qq.com
第二步,打印纸质版文档,填写“票据粘贴汇总表及审批单”,按审批手续进行签批,并报送到计财处,由计财处主管领导签批。
第三步,持签批后的“票据粘贴汇总表及审批单”到报账大厅进行导税。
第四步,导税完成后,到审核会计处进行制单报账。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打印记账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予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将记账凭证交予出纳,出纳复核并付款,付款成功即时到账。
校外及非大学在编人员劳务费需到石河子地税局开具劳务费发票并同时编制“劳务费发放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发放表内容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称/职务、银行卡号、

银行卡类型、实发金额。
通过专项资金发放国培费用、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等的,根据导税后的个人其他收入纳税明细账,经办人员需再编制“劳务费发放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发放表内容包括:序号、姓名、工资

号、银行卡号、银行卡类型、实发金额。将盖单位公章后的“劳务费发放表”交审核会计处进行制单报账,到结算科领取转账支票,持转账支票、“劳务费发放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到银行办理转

账手续。

计财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