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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石大校发[2012]83号文件精神,现将实施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
按《石河子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石大校发[2012]8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申报要求
已进行当年学历提高的教师,如果考上,自动取消骨干教师资格,已经博士在读的教师不在此次遴选培养中。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楚,不得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拔高或夸大、不得有意模糊或措辞含糊不清。
2、不得伪造申报材料。
3、正确对待遴选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院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申报人员须交的材料
1.《石河子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3份。
2.《石河子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养方案登记表》一式3份。
3. 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业绩材料,包括本人学习与工作经历(包括社会兼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任职证明;重要学术贡献与成果介绍,发表论文、出版论著、获奖、科研项目、专利等各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
四、申报时间
拟申报人员须于2014年6月25日-7月2日将申报材料递交到各学院党政办公室,由学院审核后填写《石河子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信息汇总表》(纸质电子版本各一份),于2014年7月4日统一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11A室)。
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石河子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下载。
人事处师资办电话:2058621 E-mail:szb@sh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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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