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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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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3-15

各学院、部门工会:
     根据新兵工发【2014】2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刘大锰
副组长:潘建广
成  员:王伟国   童军茂  王维新   李晓光   郝 颦    陈  玲    李文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办公室主任:俞世仲
组织机构成员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各学院(系、所)、处、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等。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工作五年以上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五、评选方法
1.各单位的评选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由本部门工会负责,教务、科研等部门协助实施。
2.评选采取基层推荐,单位党组织审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候选人报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被推荐的事迹材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上报校党委审批,审批产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兵团工会评审。
     六、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精心组织,严格掌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工作保质按时完成。于1月26日前报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于颖   电  话:13677557706

附:

 


                                              石河子大学工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