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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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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日期:2015-03-15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河子大学有效管控重要目标和重要部位,提升安全防范和防恐怖袭击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及时处置针对重要目标和重点要害部位实施的爆炸、投毒、纵火等各类恐怖袭击破坏活动。
     二、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恐怖袭击及打、砸、抢、烧等已形成严重影响学校稳定的大规模恐怖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指重大节日、重要庆典、重要活动、重要节点时期,学校内部出现重大矛盾纠纷或其它不稳定苗头时期,以及有情报显示敌人计划对目标实施恐怖破坏相关线索的时期,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指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区域高发时期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恐怖事件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发聚集,恐怖事件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并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何慧星   石河子大学党委书记  13999336868
副   组   长:
陈旭东   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13677566889
夏文斌  石河子大学副校长             18209051016
刘吉华   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           13899506195
成   员:各学院、直属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文凯   石河子大学保卫部部长      18999737171
副主任:童军茂   石河子大学党校办主任     13909934978
        桑   华   石河子大学宣传部部长     13899513516
马智群   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 13201096688
孙桂香    石河子大学团委书记       13779595559
胥  群   石河子大学后勤处处长     13909939669
姜  伟    石河子大学保卫部副部长   13999535617
高伦鹏   石大派出所副所长         13999536660
潘新芳    石大派出所副教导员        13999738999
设在保卫部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一组织、指挥恐怖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控制事态发展。
成立学校应付突发事件分队:保卫部50人;预备队(后勤处)50人;新疆陆军预备役师通讯营无线连、新疆陆军预备役师三战分队50人,国防生400人。
职责:遇有突发恐怖袭击15分钟内到达集结区域,遂行处突工作,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切实做好维稳处突任务。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1、安全防范组。  组  长:高伦鹏  潘新芳    
成  员:高宏伟、苏明江、杜建军、李江 翟羽佳、朴东、徐大刚、刘卫星  
职责:
(1)、做好校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尤其是做好校内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管理,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2)、检查指导各单位消防责任制和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周对全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限期整改。
(3)、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确保在预防恐怖袭击事件期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校园巡逻组。       组  长:田红勇 白庆祝、张卫
  成   员:校卫队20人
职责:
(1)、在预防恐怖袭击期间对校园实行昼夜治安巡逻,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2)、盘查校园内各类可疑人员,对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处理。
(3)、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公共设施的安全巡逻,对全校设门卫的场所每天要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脱、漏岗现象,确保预防恐怖袭击期间无各类案件的发生。  
3、信息收集组。组  长:高培全
成   员:佟熹、周鈞、苗建军、王斌、刘向阳
职责:及时收集、研判、上报各类影响学校稳定的信息,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处置程序外,立即向兵团和教育部报告,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在教育部和兵团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靠前指挥,果断处理,并将处置情况报教育部和兵团。
2.一旦师生要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秩序维持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各单位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石大保卫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要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师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必要时,由学校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请市公安局、兵团,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启动大规模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采取以下措施:
1)、处突指挥部设在行政楼,校处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在行政楼办公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单位做好维稳工作。
2)、封闭全校大门、小门,对各校区进行安全管制。
3)、责任分工:
李文凯负责大学中区。成员:高培全、杜建军、王斌、白庆祝、曹作勇、阿合丹木。(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姜伟负责大学北区。   成员:田洪勇、周军、张卫、刘向阳、宋彧(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高伦鹏负责大学南区。成员:佟熹、李江、杨磊、季东、杨振安陈瑜(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潘新芳负责东校区。   成员:高宏伟、苏明江、苗建军、朴东、徐大刚、刘卫星(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处置程序外,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地点,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理,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恐怖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机关,严格控制和监视。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要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做好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同时要采取以下措施:
1、处突指挥部设在行政楼,校处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在行政楼办公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单位做好维稳工作。
2、封闭全校大门、小门,对各校区进行安全管制。
3、责任分工:
李文凯负责大学中区。成员:高培全、杜建军、王斌、白庆祝、曹作勇、阿合丹木。(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姜伟负责大学北区。   成员:田洪勇、周军、张卫、刘向阳、宋彧(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高伦鹏负责大学南区。成员:佟熹、李江、杨磊、季东、杨振安陈瑜(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潘新芳负责东校区。   成员:高宏伟、苏明江、苗建军、朴东、徐大刚、刘卫星(国防生100人。门岗30人、巡逻30人、机动40人)
(三)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处置程序外,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学校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兵团教育局和教育部。设立前线总指挥部,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的师生进行分离、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五、善后与恢复
在事件处置工作后期,要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恐怖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石河子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四)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事件产生的原因和处理中的经验教训加以分析。

                                                                                                   石河子大学保卫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