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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兵党组明传《关于开展“兵团英才”第一周期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2013〕145号和兵党组发《“兵团英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就学校推荐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和兵团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兵团英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及推荐选拔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实施方案》规定的选拔范围、选拔条件、选拔程序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慎重提出推荐意见。对推荐人选分第一、第二、第三层次分别制表造册。我校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遴选后确定报兵团推荐人选。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表册(1份)、《推荐表》用Word编辑,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独以附件形式报送,左侧装订,一式1份,同时将《推荐表》及扫描后附件材料电子版进行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报送地址: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朱嘉、樊立东,联系电话:0993-2058036。
附件:
二、关于印发《“兵团英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