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我校已于2013年8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根据兵团财务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要求,学校将逐步实行公务卡报账,现将办理公务卡和实行公务卡报账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根据兵财总会〔2012〕3号文件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办理公务卡,在支付相关费用时必须通过公务卡进行消费。 2、根据财务局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在具体报销时必须通过公务卡进行报销。 3、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学校将实行公务卡报销结算。 4、请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2日-9月6日到计财处报账大厅填写相关表格办理公务卡。
计财处 201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