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将补办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对象 符合任教类别教师资格各项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补办时间及方式 2013年4月8日—4月17日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打开网址后点击网上申报,进入该网页后先注册,在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网报时需注意的相关事项: 1.选择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认定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选择现场确认点: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3.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23日-4月25日 三、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及需递交的相关材料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1A室进行现场确认) 电话:0993---2058621 现场确认需递交的材料 1.申请人员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骑马装订两份)。 3.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员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员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员近期体格检查表一份 7.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一份 8.申请人员本科或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随着教师资格制度的全面实施,学校聘用教师必须具有与本岗位类别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在职在岗教师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及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今后,在统一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每年5月、10月),办理高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