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份工资变动如下: 1、根据兵人社发【2012】5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10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补发4个月。如下表: 项目
岗位 原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变动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增资 补发至2013.01增资 厅级、正高级 300 345 45 180 处级、副高级 260 300 40 160 科级、中级、技师 225 260 35 140 助理级、员级、工人 195 220 25 100 (本项打入2013年2月工资中发放) 2、年终一次性奖金(“十三个月工资”) 201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十三个月工资”)为工资前三项数额之和(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高定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项春节前直接打入工资卡,不在2013年2月工资条中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