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师市医改字[2012] 2号《关于开展201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患有文件规定的十二种慢性病种之一且伴明确并发症出现的参保人员均可提出鉴定申请。 二、患两种以上慢性病患者只能同时申报二个病种,请按文件要求提供申请鉴定病种的相关病史资料。 三、异地安置人员患9~12种慢性病自2011年纳入鉴定申请范围,1~8种暂不执行慢性病补助政策。 四、2007年已通过的1~5种慢性病申报人员待遇期已满,需重新申请鉴定。 五、需办理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业务的教职工及退休(退职)人员,请在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20日内,将申请鉴定病种所需相关病史资料及医疗保险本装在牛皮纸档案袋内,送离退休工作处,过期不再受理审核业务,具体要求请参阅所附文件或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058035 农八师关于开展201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网址: 石河子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1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