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各单位: 201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办发明电[2011]45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及兵团办公厅的有关通知,现将2012年清明节我校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原来安排的课程由授课学院提出补课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相关教师及学生。公共选修课程按照课程表上课。 2.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认真安排做好节日的应急值守、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各单位请将4月2日-4日三天的值班表(纸质并加盖公章)于3月29日前报校办行政科。 石河子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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