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使我校新进人员能够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了解学校各方面的情况,并顺利地投入工作,同时在新形势下,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石河子大学2010年岗前培训工作方案》人发[2010]1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及新进教师的实际情况,学校2011年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1年新引进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 (二)2011年以前来校但未参加岗前培训人员; (三)拟参加教师系列职务聘任而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岗前培训由高校教师素养培训(2011年9月5日—9月16日)、教育教学理论培训(2011年9月 19日~10月 21日)、教育教学技能培训(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月)、专业及教学实践锻炼(2012年2月—2012年7月)等四个阶段组成。培训工作由人事处统一安排,其中教育教学技能培训由教务处负责实施,专业及教学实践锻炼由各学院负责实施。2011年9月5日—2011年11月5日这一时间段的培训方式为全天集中授课,经与教务处协商一致,请各学院不要安排新进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三、培训报名: 请参加培训人员到各单位报名,各单位与9月1日上午13:00前统一将2011年岗前培训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zb@shzu.edu.cn,逾期不报名者视为不参加此次培训。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及时通知需参加培训的人员。 报名参加2011年岗前培训的人员请于2011年9月5日上午10:00时到大学党校教室(行政楼405室)。 四、培训要求: 1、集中授课期间实行全脱产学习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点名两次无故不到者,结业证不予发放。 2、岗前培训结业证的取得是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及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未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者不予初聘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五、其他有关问题: 1、培训人员结合此次学习体会根据自身情况撰写一篇论文(手写稿),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2000字; 2、培训结束根据论文、考勤等情况将评选出优秀学员若干名。 3、培训合格者发放岗前培训结业证。 六、联系电话: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2058621 路老师。110823082400.xls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