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直属(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兵团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暂行办法》(兵职改发[1997]19号)文件精神,现将初聘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1、初聘认定范围:在职在岗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的人员。 二、初聘认定条件 1、学历要求: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 2、资历要求: (1)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且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且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取得第二学位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前后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1)初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4个模块的考试。 必考:“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 选考:其余模块任选3个 (2)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3个模块的考试。 必考:“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 选考:其余模块任选2个 (3)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2个模块的考试。 必考:“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 选考:其余模块任选1个 三、程序 1、各单位对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统计汇总,填写汇总表,于9月15日前报人事处。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先工作后取得学历者,必须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栏内认真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初次参加工作者,可简要总结最近上学期间的专业技术研究工作,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按上述初聘认定条件中的规定递交相应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表》高级一式三份,中初级一式两份;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3)国家CET-4级或CET-6证书复印件一份;或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免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4)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要求的,不需要提供; (5)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递交“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另交用于办证书的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与《申报表》上照片同版),贴于职称申报相片纸。 4、单位对申请对象提交的表格及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对比原件审核,加盖原件已审及单位公章,并按要求在表格内填写具体意见。 申报中初级者: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系或教研室或科室填写并盖章,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所在单位(如学院、部处填写)并盖章。 申报副高级者: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或部处填写并盖章,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大学人事处填写。 职改部门审批意见均不填写。 5、交纳报名费、初聘认定费,证书费(资格证、聘书)共100元。 6、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初聘申报汇总表》(Excel表格,只上报电子版,邮箱jinli_rsc@shzu.edu.cn,样式见表中举例)。 7、请各单位将申报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和费用按规定时间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者,纳入下一批次办理。 四、说明 1、在与本人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能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其取得相应层次的对口专业学历或取得相应层次的、对口专业的、有效的《专业证书》后,可考核认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未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如符合上述考核认定的其他条件者,可以先申报并递交上述材料,待参加本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认定要求后,再给予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要求用8K纸,骑马对折,不得增添附页) 2、考核认定申报表(初聘表)填表要求 3、初聘申报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