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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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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石河子大学教职工困难

日期:2015-03-16

各学院、部门工会:
为落实好学校送温暖工作,现将2015年石河子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条件
1.家庭成员(夫妻、子女)中有重大疾病者,长期治疗造成经济困难的;
2.夫妻一方死亡后,遗属(未再婚)无固定收入或收入偏低,生活困难的;
3.单身教职工因自身遭遇危重病或重大事故,生活困难的;
4.在职教职工双方死亡,其子女未成年或无自立能力的;
5.夫妻一方下岗,家庭经济总收入(工资、岗贴、奖金、临时工收入、自谋职业收入等)人均低于当地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
6.因意外灾害、伤害等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家庭人身财产巨大损失的。
二、补助程序
1.个人申请。确因生活困难、需补助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写明申请困难补助的原因和理由,必要时出具证明。
2.单位审核。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应填写《石河子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按困难补助条件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大学工会。
3.根据申报困难补助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大学工会全委会将对申请困难的教工进行综合审核,对确实困难教工给予一次性的适当经济补助。
三、要求
1.各学院、部门工会一定要按照困难补助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勿报。
2.《石河子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网址:http://ghbm.shzu.edu.cn/structure/bgxz/xxlb)请于2015年1月12日前报大学工会。
联 系 人:张  青 
联系电话:2058032


石河子大学工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抄送:兵团工会,兵团教育工会,何慧星书记。
石河子大学工会